咨詢情況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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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| 水費有異議 | ||
咨詢人 | 張弘 | 咨詢日期 | 2020-02-17 |
信件狀態 | 已辦理 | ||
咨詢內容 |
我家水費,2019年10月4日-2019年12月8日,用水46方,收費124.36元。 2019年12月8日-2020年2月8日,用水還是46方,收費還是124.36元。 我對此嚴重懷疑該費用合理性,真實性。因為1月20日-2月1日,11天我家無人居住。但為何連續2期收費一模一樣 |
回復情況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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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復單位 | 辦結日期 | 2020-02-17 | |
回復內容 |
2月份由于疫情影響,當月收費用戶可按用戶號自行抄錄表底數拍照留存,您可通過電話告知我公司,我公司將以用戶報送的水表底數計收水費。如在2月14日前未收到用戶自抄底數,為了避免水量累計影響用戶下期階梯,我公司將按上期水量計收當期水費。用戶如有疑問,或前期報送記錄有誤,待恢復抄表后,我公司將第一時間安排人員上門與用戶共同核對處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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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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